一、 冷卻水塔之例行消毒、清洗和人工去污,每月應實施1次。
二、 冷卻水塔在下列情況下應實施清洗及消毒:
(1) 在建築時,被灰塵或有機物等污染。
(2) 曾被停止使用超過一個月(或醫(yī)院的冷卻水塔停止使用超過五天)。
(3) 曾被機械性的改造或分解,而導致污染。
(4) 在定期間隔時若周圍環(huán)境是多灰塵的或當?shù)厮焚|(zhì)無法被控制。
(5) 鄰近的冷卻水塔,與退伍軍人癥之流行曾是有關聯(lián)的水源。
三、 例行清洗和消毒的步驟:
(1) 以含5mg/L自由氯及生物分散劑(biodispersant)的水循環(huán)六小時或投加KJ-604殺菌滅藻劑循環(huán)1小時。
(2) 讓冷卻水塔中的水漏光。
(3) 冷卻水塔及水之輸送系統(tǒng)要以人工清洗水塔周圍和供水附件應適當清洗,清洗時避免用會產(chǎn)生太多水泡的方法,例如以高壓水噴洗。上述情形如無法避免時,應在無人時使用,如建築物內(nèi)仍有人員,其門窗及空氣流通口應緊閉。清洗人員應有適當?shù)挠柧?,工作時並應配帶合適的呼吸保護裝備,例如正壓呼吸器或整套的頭罩與工作服。
(4) 重新注入清水並以含氯生物分散劑(biodispersant)的水重新消毒。
(5) 在送風關閉的狀況下運轉(zhuǎn)六小時,並保持自由氯的濃度在5-15mg/L。
(6) 再次漏光冷卻水塔中的水,並再次沖洗,重新注入清水,並添加適當?shù)幕瘜W藥品,如殺菌劑。
(7) 上述步驟完成後,始得重新運轉(zhuǎn)。